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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21]5号通知要求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省协会在“皖安大讲堂”平台上设立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专栏,为协会会员企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免费提供各类安全教育视频节目。为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整体安排,充分发挥好“皖安大讲堂”安全教育视频的作用。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企业领导干部及员工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事故案例学习,吸取教训,并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省协会各副秘书长要充分履行职责,督促、推动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的会员企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教育视频学习活动,使企业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各副秘书长务于7月10日前将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活动情况报省协会秘书处。
三、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辅导单位要充分运用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优势,对其已评审、辅导达标的企业进行对标审核,特别是通过督促、指导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教育视频学习活动,使达标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仍然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企业本质安全。
二级标准化评审单位、辅导单位务于7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报省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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