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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4 11:16:47  |   点击量:0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

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安全培训机构: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项治理行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学习贯彻意见:

一、各会员单位(企业类)和安全培训机构要立即组织员工进行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一些单位和人员因受利益驱动,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采取造假、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给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自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要深入开展排查,坚决杜绝本单位、本部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问题的发生。

二、各安全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自律管理公约》各项条款,加强自律,推动诚信建设,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要求开展培训活动,严格把好学员入口关,考勤关、考试关,做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办班,质量没有保证的不培训,坚决杜绝不培训、假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三、各安全培训机构要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主要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情况;履行《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自律管理公约》的情况;安全培训教学过程管理、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完善的情况;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安全培训机构于7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协会培训部,汇总后上报省安监局。

联系人:程昕  鲍中艳    电话(传真):0551-6371695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20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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