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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居民小区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成员单位:
为全面提升居民小区本质安全水平,依据《居民小区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及管理办法(试行)》(皖安协〔2022〕48 号),省协会决定在安全社区建设专委会成员单位及其所服务的居民小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居民小区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或单位)应于2022年底前,向省协会安全社区建设专业委员会递交2022年度《居民小区安全管理年度考核评审申请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是2022年1月1日前通过验收或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宅类项目,其建筑面积应达到20000平方米及以上。
2、申报项目服务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本年度的安全检查中,无重大安全隐患,未被主管部门因安全问题通报批评或实施处罚等事件发生。
3、申报项目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成立公司内部专项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职责体系及组织架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4、申报项目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居民安全公约,完善居民小区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安全工作会议、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并按规定要求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本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服务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5、申报项目的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等配备完善并运行良好。
6、申报项目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属地各管理机构对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岗位安全知识与能力,正确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不符合(1)、(2)、(3)、(4)项条件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居民小区安全管理年度考核评审申请表》
2、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参考皖安协〔2022〕48号49号文件)。
四、申报程序和评选方式
1、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企业应对照本通知要求,于2022年年底前将申报材料递送至省协会安全社区建设专业委员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联系人:程 萍 17756975641
2、省协会将组成三个考核组,于2023年1月7日至13日分别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考核。评审考核结果于2022年1月20日前网上公示。
五、评选标准及细则
1、《居民小区安全管理年度考核评审申请表》。
2、《居民小区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安协〔2022〕48 号)。
3、《居民小区安全管理年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皖安协〔2022〕49 号)。
(详见居民小区安全管理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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